常教办〔2011〕4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为确保开学工作顺利进行,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幼儿园春季开学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苏公传发〔2011〕13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1年春季开学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春季开学校园安全工作,将其作为当前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制定好安全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排查、消除隐患,切实将安全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学校如期顺利开学。
二、扎实做好开学初期校园安全工作,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一是组织开展校园卫生检查和清洁行动,做好宿舍、食堂、教室等学生聚集场所的清洁卫生和通风工作,落实春季传染病预防措施,强化食堂卫生管理,杜绝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二是结合 “安全教育周”和“安全教育日”活动,重点加强对学生的“防火、防盗、防骗、防袭击、防事故”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社会实践活动(春游外出)等方面安全教育。三是各地各校开学前要对学校教学用房、实验室、宿舍、食堂、厕所、水电气线路、体育活动器件等教育教学设施和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要特别注意消防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严格禁止在学生公寓使用大功率电器,消除学生生活区商业出租用房存在的消防隐患。四是要针对春季心理、精神疾病高发的特点,在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心理有障碍学生群体,加强心理干预和治疗,尽最大可能防止学生非正常伤亡事件的发生。五是要深入收集掌握返校师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做好化解处置和教育引导工作,严防矛盾激化升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
三、严格做好社会实践活动(春游活动)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出行安全。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在组织社会实践活动(春游及各项集体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师生集体外出审批报告制度,按规定配足配齐带队领导、教师、保卫干部和校医。同时制定学生集体外出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学生春游要坚持就近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森林防火教育,严禁学生野外用火。
四、认真开展开学初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开学初期校园周边的治安秩序,主动联系综治、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对校园周边存在的一些黑恶势力、流动摊点、网吧等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要加强校园内治安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强化门卫值守、值班巡逻、技防监控等安防措施,不给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五、严格学生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地各校一旦发生学生安全事故,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和面上的预防工作,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对出现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请各地、各校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局属学校治安联防护卫队在开学初要进行一次互查交流活动。市教育局近期将对局属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督查。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校园 安全 工作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2月15日印发